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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滨河六期拆迁安置房工程滨河六期二次专业分包外墙保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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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 发布日期:2016-09-28 13:51:35【
[0]滨河六期拆迁安置房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TS201506041448 项目名称 滨河六期拆迁安置房工程
标段编号 NTS201609232643114600; 标段名称 滨河六期二次专业分包外墙保温工程;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6年9月2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6年10月21日
公告信息

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南通天山置业有限公司 的 滨河六期拆迁安置房工程 已经由南通市崇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 ,现已落实。现由总包单位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本项目的外墙保温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崇川区通富路西,通甲路北侧

2、工程规模: 约1800万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10月~2016年11月,总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奖项要求:达到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

四、本次招标共分壹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外墙保温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6、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但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8、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单位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9、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10、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企业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且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2、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用255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该费用概不退还。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0 月21 日9:30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5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公告时间从2016年9月27日到2016年10月21日09:30:00止。

注意事项: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奖项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开标现场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将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否则责任自负。

2、本工程开标时,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授权代理人必须按时到场签到(项目负责人和授权代理人可以是同一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签到时,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迟到、缺席或未经招标人批准早退情形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

3、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人。

二、资格审查程序及办法

(一)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标委员会按下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

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附有需提供材料的复印件

(2)资格评审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

企业履约情况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3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

4

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诚信承诺书(详见第七章—诚信承诺书)

5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

企业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7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壹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②凡建造师注册证书未发放到位的,可由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

8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

具有有效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9

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①本投标企业与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本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16年1月至2016年8月连续8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①有效的劳动合同书

②本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16年1月至2016年8月连续8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10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①诚信承诺书(详见第七章—诚信承诺书)

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或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证明。

11

拟派项目组成员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书

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且信息须均可在诚信库中获取。

拟派项目组其他成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书,且拟派项目组成员信息须均可在诚信库中获取。

12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13

企业无失信行为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企业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且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中的“失信信息”栏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中的“诚信信息” 栏查询截图且提供的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备注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三、商务标评审

本工程商务标评审设置A、B两种评标办法,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作为商务标的评审标准。

评标办法A:

1、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评标审。

2、评分标准(100分)

总价(100分)=投标报价(99分)+业绩(1分)

2.1 投标报价(99分)

(1)废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去掉其中的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6.5%、97%、97.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不因招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99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 1 分,每下浮1%扣 0.6 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2 业绩(1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类似工程(指单份合同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住宅小区外墙保温工程)的施工中全程承担过项目经理职务的,有1项加0.5分,最高得1分,有效期为5年 (自开标日前推)。

注:(1)加分依据为A.施工合同;B.经设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两项材料缺一不可;两项材料中若载明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

(2)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计分。

评标方法B:

1、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评标。

2、评分标准(100分)

总价(100分)=投标报价(99分)+业绩(1分)

2.1 投标报价(99分)

(1)废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则评标基准价=A×K1×Q1+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98%×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6.5%、97%、97.5%、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不因招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99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 1 分,每下浮1%扣 0.6 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2 业绩(1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类似工程(指单份合同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住宅小区外墙保温工程)的施工中全程承担过项目经理职务的,有1项加0.5分,最高得1分,有效期为5年 (自开标日前推)。

注:(1)加分依据为A.施工合同;B.经设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两项材料缺一不可;两项材料中若载明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

(2)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计分。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

1、若投标报价不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

2、若投标报价也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五、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六、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招标人地址: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电话:13861903703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楼

联系人:陈娟 传真:0513-85798600 电话:18906296260

邮 编:226000 E-mail:nttczj@163.com

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 (公章)

2016年9月27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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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南通天山置业有限公司 的 滨河六期拆迁安置房工程 已经由南通市崇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 ,现已落实。现由总包单位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本项目的外墙保温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崇川区通富路西,通甲路北侧

2、工程规模: 约1800万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10月~2016年11月,总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奖项要求:达到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

四、本次招标共分壹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外墙保温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6、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但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8、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单位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9、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10、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企业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且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2、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用255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该费用概不退还。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0 月21 日9:30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5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公告时间从2016年9月27日到2016年10月21日09:30:00止。

注意事项: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奖项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开标现场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将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否则责任自负。

2、本工程开标时,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授权代理人必须按时到场签到(项目负责人和授权代理人可以是同一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签到时,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迟到、缺席或未经招标人批准早退情形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

3、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人。

二、资格审查程序及办法

(一)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标委员会按下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

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附有需提供材料的复印件

(2)资格评审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

企业履约情况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3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

4

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诚信承诺书(详见第七章—诚信承诺书)

5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

企业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7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壹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②凡建造师注册证书未发放到位的,可由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

8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

具有有效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9

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①本投标企业与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本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16年1月至2016年8月连续8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①有效的劳动合同书

②本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企业为其缴纳的2016年1月至2016年8月连续8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10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①诚信承诺书(详见第七章—诚信承诺书)

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或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证明。

11

拟派项目组成员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书

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且信息须均可在诚信库中获取。

拟派项目组其他成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书,且拟派项目组成员信息须均可在诚信库中获取。

12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13

企业无失信行为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企业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且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中的“失信信息”栏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中的“诚信信息” 栏查询截图且提供的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备注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三、商务标评审

本工程商务标评审设置A、B两种评标办法,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作为商务标的评审标准。

评标办法A:

1、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评标审。

2、评分标准(100分)

总价(100分)=投标报价(99分)+业绩(1分)

2.1 投标报价(99分)

(1)废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去掉其中的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6.5%、97%、97.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不因招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99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 1 分,每下浮1%扣 0.6 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2 业绩(1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类似工程(指单份合同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住宅小区外墙保温工程)的施工中全程承担过项目经理职务的,有1项加0.5分,最高得1分,有效期为5年 (自开标日前推)。

注:(1)加分依据为A.施工合同;B.经设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两项材料缺一不可;两项材料中若载明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

(2)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计分。

评标方法B:

1、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评标。

2、评分标准(100分)

总价(100分)=投标报价(99分)+业绩(1分)

2.1 投标报价(99分)

(1)废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则评标基准价=A×K1×Q1+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98%×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6.5%、97%、97.5%、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一经确定,不因招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99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 1 分,每下浮1%扣 0.6 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2 业绩(1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类似工程(指单份合同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住宅小区外墙保温工程)的施工中全程承担过项目经理职务的,有1项加0.5分,最高得1分,有效期为5年 (自开标日前推)。

注:(1)加分依据为A.施工合同;B.经设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两项材料缺一不可;两项材料中若载明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

(2)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计分。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

1、若投标报价不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

2、若投标报价也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五、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六、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招标人地址: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电话:13861903703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楼

联系人:陈娟 传真:0513-85798600 电话:18906296260

邮 编:226000 E-mail:nttczj@163.com

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 (公章)

2016年9月27日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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