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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白沙镇白沙村螺陂桥重建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水县白沙镇白沙村螺陂桥重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吉水县发改委吉发改(基)核字[2016]12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吉水县白沙镇白沙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吉水县白沙镇白沙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桥梁上部构造采用2*16米预应力钢筋砼简支空心板,下部构造桥台采用扩大基础加U型桥台,桥墩采用扩大基础加实体式桥墩。桥梁全长36米,桥梁宽度采用5.5+2*0.5=6.5米,项目总投资约96万元。
(2)建设地点:吉水县白沙镇白沙村。
(3)计划工期:4个月。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桥梁及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财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最多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
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 母公司
,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3日 09:30:00至2016年9月14日 09:30:00(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支付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参考资料根据需要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 □组织?不组织(组织或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3 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日 期: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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