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126180041-001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灵寿县 |
工程名称 | 灵寿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灵寿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 | 松阳河以北,灵寿县南大街与城西街交叉口西南角 | ||
建筑面积 | 33800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相关内容。 | ||
招标代理单位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29192.6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钢结构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 | ||
联系人 | 卢玉峰 | 联系方式 | 0311-82521315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8-08-15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8-08-21 17:00:00 |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 2018-08-15 09:00:00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18-08-21 17:00:00 |
招标文件下载 | 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 ||
内容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灵寿县发展改革局以灵发改投资【2018】144号(核准号:LSX-180808-01)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EPC(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灵寿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2.2项目概况:灵寿县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一座,地上主体二层(框架结构、钢结构),局部三层(框架结构),地下人防工程一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338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000㎡,地下建筑面积10800㎡.绿化面积8596㎡,广场及道路硬化面积3929.6㎡,并购置电梯,供水设备,安防报警系统等其他配套设备共计43台(套)。项目总投资30456.20万元。 2.3建设地点:松阳河以北,灵寿县南大街与城西街交叉口西南角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相关内容。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钢结构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高级工程师; 2)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对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的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施工单位;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在指定网站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8月15日至2020年8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 4.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招标文件编制费,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6日09时0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建设南大街2号 联系人::卢玉峰 电话:0311-82521315 招标代理: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605室 联 系 人:王路遥 电 话:0311-85231668 邮 编: 050051 |